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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倡導田園樂活新價值,充實農村文化內涵,促進全民關懷、肯定現代農業暨農村之文化價值,特辦理大家一起走進農村、發現美麗的「大地農情」歌曲專輯徵詞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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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期間: | (1) | 報名收件期間:![]() | |
(2) | 公佈得獎名單:99年4月底前公告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官網(http://www.coa.gov.tw/show_index.php)、農業推廣充電站官網(http://agrext.coa.gov.tw)、中華民國四健會協會官網(www.fourh.org.tw) | ||
徵選資格: | (1) | 對農業文化及音樂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報名,不限年齡。 | |
(2) | 請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報名,不接受經紀公司或詞曲版權公司代表報名。 | ||
徵選作品 規格: | (1) | 語言種類不限。 | |
(2) | 與農業之生產、生活、生態、文化創意相關之主題。 | ||
(3) | 參加徵選作品須為原創並從未發表過之作品。 | ||
報名方式: | (1) | 書面報名:徵選作品一式三份(作品中不得出現特殊符號)及報名表、切結書、著作財產權同意書,以掛號郵寄至:台北市辛亥路一段37巷1號,「中華民國四健會協會收」,信封上請註明「大地農情徵詞活動」字樣。 | |
(2) | 網路報名:徵選作品及報名表、切結書、著作財產權同意書請傳送至電子信箱lsw535@fourh.org.tw, 並請於主旨註明「大地農情徵詞活動」。 | ||
評審方式: | (1) | 邀請國內歌曲創作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選。 | |
(2) | 評分標準:主題與結構20%、詞彙20%、句型30%、聲韻30% | ||
(3) | 若參選作品之水準未臻理想,評審小組得以評定獎項從缺。 | ||
獎項名額: | ![]() | ||
連絡電話: | (02)2362-6021*20 賴小姐 | ||
權利與 義務: | (1) | 徵選內容請以字體16、行距25pt輸出,或有格稿紙,正楷繕寫。 | |
(2) | 徵選內容如有樂曲之搭配請於文件上註明。 | ||
(3) | 經錄用之作品,主、承辦單位有協商修改之權利,並有錄製光碟、影帶、報導刊登及廣播、電視、網路等媒體公開播放、樂譜出版發行及公開演唱等權利。 | ||
(4) | 所有參賽作品均由承辦單位評選備查,恕不退件,請參賽者自行製作備份存檔。所有參賽者資料,承辦單位會絕對保密,如無絕對之必要性,將不對外公佈參賽者名單及作品內容。 | ||
(5) | 參賽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,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,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,參賽者自行負責,與承辦單位無涉;承辦單位並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。 | ||
(6) | 本活動頒發之獎金將依所得稅法扣繳百分之十五。 | ||
(7) | 請詳閱以上章程,一旦報名或入圍,則視同同意本徵詞活動之規定。若參賽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活動簡章規定之規格,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追討得獎獎項。 | ||
(8) | 承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簡章之權利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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